
商标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是品牌价值的集中体现,更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防范商标侵权风险,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近日,宁波市商标海外监测品牌指导服务站结合近期办结的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梳理案件要点、解读法律规定,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参考指引,助力企业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据悉,宁波达克投资公司系第7类轴承等产品上“DHK达克”商标的所有权人,其关联企业宁波达克轴承是一家专业从事轴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DHK达克”轴承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工业泵、机床、冶金等多个领域,在轴承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其商标权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前期,宁波达克公司发现,迪亚克轴承公司线下经营的一家门头标注“DAK达克轴承”的店铺,对外展示、销售带有“达克”标识的轴承产品,产品包装上同时标注“DAK”“达克”商标。经核实,该批侵权产品由达克(瓦房店)轴承公司生产,而第7类轴承产品上“DAK”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为大连光扬公司,上述三家企业互为关联公司。针对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宁波达克公司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团队取证,并向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大连光扬公司名下曾注册“DAK达克”和“DAK”两枚商标,其中“DAK达克”商标此前已被宁波达克公司提起无效宣告程序,经商标局审查后依法宣告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DAK达克”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持续生产、销售带有该商标的相关产品,已明确侵犯宁波达克公司“DHK达克”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宁波达克公司在提起本案诉讼的同时,已对大连光扬公司单独注册的“DAK”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本案立案后,被告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意识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宁波达克公司代理律师,表达调解意愿。经双方多次沟通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一是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下架全部侵权产品,并承诺今后不再实施任何侵犯宁波达克公司商标权益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大连光扬公司将其名下第7类轴承产品上的“DAK”注册商标转让给宁波达克公司;三是依法注销达克(瓦房店)轴承公司企业主体;四是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向宁波达克公司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目前,大连光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全面履行和解协议,宁波达克公司已向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本案圆满办结,宁波达克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海外监测商标指导服务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商标无效宣告延伸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凸显了部分企业对商标无效后续管理的认知短板,也为行业内企业敲响了警钟。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在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继续使用,不仅侵犯他人合法商标权益,自身也将面临法律追责,承担经济赔偿、品牌信誉受损等多重风险。
在此,海外监测商标指导站提醒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商标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名下注册商标进行定期梳理,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应第一时间停止相关商标的生产、销售、展示及宣传活动,及时清理库存侵权产品和宣传物料,避免侵权风险扩大。同时,企业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做好商标布局、监测和维权工作,对发现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宁波市商标海外监测品牌指导服务站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商标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完善商标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推送商标侵权风险提示,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保护指导服务,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